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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党的十九大报告与市政府直接相关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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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政办发〔2017〕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党的十九大报告与政府直接相关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118号)和《营口市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营委办发〔201749号),抓好全市政府系统的贯彻落实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将《党的十九大报告与市政府直接相关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细化方案。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成果导向,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对《分工方案》进行再细化再分解,列出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并落实到科室、岗位和人头,确保责任逐级落实、压力层层传导、工作取得实效。

  二、逐项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目标化推进、项目化管理、任务化落实,形成任务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制定年度计划、季度安排和月份要点,提出操作性强、具有足够支撑作用的工作措施,逐项推进任务落实,做到每月有进展、季度有成效、年内能完成。需要长期推进的工作,要制定滚动计划,分解到每个年度。

  三、报告情况。各牵头单位要在1231日报告贯彻落实情况,并从201811日起,每季度末报告落实进展情况。市政府督查室将对各部门、各地区、各单位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

                                                                                                            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213

  (此件公开发布)

   

  

  党的十九大报告与市政府直接相关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党的十九大报告与政府直接相关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118号)、市委制定的《营口市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营委办发201749号)及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要求,结合政府工作实际,现将与市政府工作直接相关的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明确如下。

  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

  1.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坚持一国两制和推进祖国统一、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等十四条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2.从现在到二〇二〇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要按照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要求,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坚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特别是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农委、市商务局、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从十九大到二十大,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我们既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又要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综合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和我国发展条件,从二〇二〇年到本世纪中叶可以分两个阶段来安排。

  第一个阶段,从二〇二〇年到二〇三五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农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第二个阶段,从二〇三五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农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三、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

  (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4.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中高端消费、创新引领、绿色低碳、共享经济、现代供应链、人力资本服务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支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瞄准国际标准提高水平。促进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培育若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5.加强水利、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管道、电网、信息、物流等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坚持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实现供需动态平衡。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发展局、市通信管理局,营口银监局、营口供电公司、营口港务集团等,各县(市)区政府

  6.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二)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

  7.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强化基础研究,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加强应用基础研究,拓展实施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突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为建设科技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网络强国、交通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提供有力支撑。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局、市文体新广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8.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牵头单位: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四)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9.深化改革加快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支持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发展。加快边疆发展,确保边疆巩固、边境安全。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海洋渔业局、市商务局(市外事办、市侨务办)等,各县(市)区政府

  (五)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10.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11.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审计局、市地税局、市金融发展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12.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13.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完善市场监管体制。

  牵头单位:市编委办、市工商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14.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健全财政、货币、产业、区域等经济政策协调机制。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金融发展局、中国人民银行营口市中心支行等,各县(市)区政府

  15.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6.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

  牵头单位:市地税局、市国税局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7.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深化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牵头单位:市金融发展局,中国人民银行营口市中心支行

  责任单位:营口银监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六)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18.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拓展对外贸易,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推进贸易强国建设。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凡是在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都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金融发展局、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市招商局(市经合办)、营口海关、鲅鱼圈海关、营口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鲅鱼圈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19.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创新对外投资方式,促进国际产能合作,形成面向全球的贸易、投融资、生产、服务网络,加快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中国(辽宁)自由贸易区营口片区管委会、市编委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金融发展局、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中国人民银行营口市中心支行、营口银监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四、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一)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作用

  20.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等,各县(市)区政府

  21.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等,各县(市)区政府

  22.人民政协工作要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完善协商议政内容和形式,着力增进共识、促进团结。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等,各县(市)区政府

  (二)深化依法治国实践

  23.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4.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司法局、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等,各县(市)区政府

  25.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三)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

  26.统筹考虑各类机构设置,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明确职责。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赋予省级及以下政府更多自主权。在省市县对职能相近的党政机关探索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强化公益属性,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

  牵头单位:市编委办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市行政审批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四)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

  27.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牢牢把握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支持民主党派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要求更好履行职能。

  责任单位:市民委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8.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牵头单位:市民委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9.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广泛团结联系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市商务局(市外事办、市侨务办)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五、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

  (一)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

  30.加强理论武装,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市文体新广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31.高度重视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责任单位:市文体新广局、营口新闻传媒中心等,各县(市)区政府

  32.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文体新广局、市通信管理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3.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着眼点,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的引领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体新广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34.坚持全民行动、干部带头,从家庭做起,从娃娃抓起。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让中华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体新广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三)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35.提高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激励人们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体新广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36.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抵制腐朽落后文化侵蚀。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体新广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四)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

  37.繁荣文艺创作,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加强现实题材创作,不断推出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发扬学术民主、艺术民主,提升文艺原创力,推动文艺创新。倡导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加强文艺队伍建设,造就一大批德艺双馨名家大师,培育一大批高水平创作人才

  责任单位:市文体新广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五)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

  38.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加快构建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创新生产经营机制,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加强中外人文交流,以我为主、兼收并蓄。推进国际传播能力建设,讲好中国故事,展现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

  牵头单位:市文体新广局

  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39.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

  牵头单位:市文体新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一)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40.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办好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网络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更多接受高等教育。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二)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

  41.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农民工多渠道就业创业。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鼓励勤劳守法致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拓宽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渠道。履行好政府再分配调节职能,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营口调查队等,各县(市)区政府

  (三)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42.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失业、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地税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43.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44.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45.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46.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47.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坚持大扶贫格局,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深入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确保到二〇二〇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责任单位: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五)实施健康中国战略

  48.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和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全面取消以药养医,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坚持预防为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支持社会办医,发展健康产业。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

  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六)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49.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50.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51.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52.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七)有效维护国家安全

  53.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和国家安全政策,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统筹推进各项安全工作。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加强国家安全法治保障,提高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增强全党全国人民国家安全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委、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七、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

  (一)推进绿色发展

  54.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绿色金融,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实施国家节水行动,降低能耗、物耗,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金融发展局、市政府办公室等,各县(市)区政府

  (二)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55.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快水污染防治,实施流域环境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海洋渔业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56.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农委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57.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58.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强化排污者责任,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落实减排承诺。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三)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

  59.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林业总站、市农委等,各县(市)区政府

  60.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加强地质灾害防治。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农委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林业总站等,各县(市)区政府

  61.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扩大退耕还林还草。

  牵头单位:市林业总站、市农委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62.严格保护耕地,扩大轮作休耕试点,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林业总站等,各县(市)区政府

  (四)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

  63.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统一行使监管城乡各类污染排放和行政执法职责。

  牵头单位:市编委办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林业总站、市海洋渔业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64.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65.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八、坚持走中国特色强军之路,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

  66.坚持富国和强军相统一,强化统一领导、顶层设计、改革创新和重大项目落实,深化国防科技工业改革,形成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构建一体化的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67.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编委办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九、坚持“一国两制”,推进祖国统一

  68.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港澳合作、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等为重点,全面推进内地同香港、澳门互利合作,制定完善便利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发展的政策措施。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外事办、市侨务办)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69.扩大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实现互利互惠,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增进台湾同胞福祉。推动两岸同胞共同弘扬中华文化,促进心灵契合。

  牵头单位:市台办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十、坚持和平发展道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70.同舟共济,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71.坚持打开国门搞建设,积极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努力实现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打造国际合作新平台,增添共同发展新动力。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十一、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

  (一)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72.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突出政治标准,提拔重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增强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大力发现储备年轻干部,注重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的地方培养锻炼年轻干部,源源不断选拔使用经过实践考验的优秀年轻干部。统筹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各级党组织要关心爱护基层干部,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73.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加快建设人才强国。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以识才的慧眼、爱才的诚意、用才的胆识、容才的雅量、聚才的良方,把党内和党外、国内和国外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人民的伟大奋斗中来,鼓励引导人才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努力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让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聪明才智充分涌流。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74.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国资委等,各县(市)区政府

  75.党支部要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国资委等,各县(市)区政府

  76.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推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推进党务公开,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监督党的组织和干部、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渠道。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国资委等,各县(市)区政府

  77.注重从产业工人、青年农民、高知识群体中和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等,各县(市)区政府

  (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78.坚持以上率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79.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80.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81.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

  82.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

  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五)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83.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监察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84.制定国家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等,各县(市)区政府

  85.改革审计管理体制,完善统计体制。

  牵头单位:市审计局、市统计局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六)全面增强执政本领

  86.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和改善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87.增强群众工作本领,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推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坚定不移跟党走。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88.增强狠抓落实本领,坚持说实话、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把雷厉风行和久久为功有机结合起来,勇于攻坚克难,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增强驾驭风险本领,健全各方面风险防控机制,善于处理各种复杂矛盾,勇于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艰难险阻,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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