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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口加快人才引进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来源:营口发布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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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4日上午,营口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关于营口加快人才引进的实施意见》。同时,《营口市人才智力柔性引进工作实施办法》正式与公众见面。

  围绕营口市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营口明确了引进人才的标准和基本条件,将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长江学者”等国家级重点人才,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级优秀专家等高端人才,海外博士、急需紧缺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等五类人才作为重点引进对象。设立市级人才发展专项基金1000万元,确保人才引进工作顺利扎实推进。

  营口“吸才”有什么特别之处? 

  一起来快速扫描几大亮点 

【亮点一:理念新】

  不唯地域引进人才

  不求所有开发人才

  不拘一格用好人才

   

【亮点二:柔性引才】

  高效便捷地吸引人才,具有成本低、周期短、易操作、见效快这些显著特点 

  包括顾问指导、短期兼职、“候鸟服务”、项目引才、成果转化、专题服务、联合攻关、退休返聘、人才租赁、对口支援等等,便于用人单位自主选择和操作。 

【亮点三:政策保障】

  出台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将人才分类为A、B、C三个层次,分别给予每个月15000元、10000元、8000元、6000元和4000元不等的政府补贴。 

  住房、职称、落户政策“三放开 

  住房放开——提供周转性住房,即人才(专家)公寓。周转性住房5年内免租金,5年后产权归个人所有; 

  职称放开——由用人单位按照标准和实际需要,实行自评、自聘、自行发证办法; 

  户口放开——高层次人才共同生活的家属(包括亲属),根据本人意愿按原身份对口安置或优先推荐就业,享受“就业即落户”待遇;未满18周岁在学子女根据本人意愿,由教育部门优先办理就学,并享受随迁落户政策。 

  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急需人才,最高可享受一次性8万元的购房补贴;

  外市生源毕业生可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或享受公租房长期租赁补贴;

  连续3个月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才即可申请公积金借贷;符合相关条件的技术技能人才,本人、配偶、子女及直系亲属可在城区落户; 

  急需引进人才的随迁配偶子女享受对口安置工作和优先安排就读等服务; 

  建立人才个人健康档案,为受表彰人才开辟医疗就诊“绿色通道”。

【亮点四:创业扶持】

  为引进人才来营创业提供免增值税、减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此外,还可享受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场地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优惠政策。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制度,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对创办企业的产品、技术和服务,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中优先选择。对创业大赛中取得一定名次的,给予5-10万元资金资助。 

【亮点五:载体支持】

  对国家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批准设立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和3万元建站经费补贴,对站内和基地内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一次性每人给予3万元科研、生活补贴。 

  鼓励企业技术创新,与国家级院、所、名校合资兴办分支机构的,享受一次性5万元经费资助;批准为国家级和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的,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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