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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群众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33批案件办理情况)
  来源:市环保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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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口市群众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33批案件办理情况)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6336 一是营口市西市区永远角路骑士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加工生产时产生大量粉尘,污染空气和附近的树木。二是营口市西市区永远角路营口市兴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生产时排放浓烟及废气污染周边空气。 西市区 大气污染 问题1:该企业产生粉尘工艺为抛丸和喷涂,分别配套建有布袋除尘器和滤芯除尘装置,但未履行环评手续。企业自4月末停产至今,现场未发现污染附近树木现象。问题2:5月29日现场检查,该企业仅雕刻机运行,造粒、制版和喷漆工序未生产,未发现排放浓烟现象;经核实,造粒、制版工序未落实污染防治措施。5月31日突击检查,全厂处于停产状态。 部分属实 问题1:西市区环保局已责令该企业立即拆除喷涂相关生产设备,恢复原状;限期3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书面提出恢复生产申请。企业6月1日拆卸抛丸、喷涂生产线,已不具备使用条件。问题2:西市区环保局已责令该企业立即按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确保达标排放;限期3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书面提出恢复生产申请。企业6月2日上报整改计划。
2 6337 大石桥市永宏矿业有限公司和韩权菱镁矿业有限公司在大石桥国土资源局包庇、纵容下野蛮掠夺开采、越界开采,导致形成大面积地下采空区和塌陷区,造成地面植被破坏,水源污染及地址灾害发生,百万吨的尾矿土石随意堆放,扬尘污染严重。 大石桥市 水污染、生态破坏、其他 2016年7月,永宏菱镁矿业原矿区发生地面塌陷。经认定,塌陷区域大部分在此原矿界内,小部分在界外。辽宁省第五地质大队初步分析有三方面原因:地下存在采空区及井巷工程,塌陷区内从矿产资源法颁布实施前的就有无序开采活动,遗留多处私挖滥采场坑;汛期雨量增多,导致塌陷区底层逐渐饱和;塌陷区上部及周边建有工程设施,周边常有载重卡车通行。2008年3月大石桥市国土资源局对永宏菱镁矿业越界开采行为(开采面积约 963平方米,开采量9600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2017年5月10日辽宁省第六地质大队实地测量,确定该企业无水平越界和深部越界的开采行为。经查阅2013年以来矿山储量年度报告,韩权菱镁矿业未显示出越界开采行为。大石桥市国土资源局在历年矿山执法管理和塌陷事故后续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不存纵容包庇问题。大石桥市森林公安局调查发现,永宏菱镁矿业涉嫌占用林地面积39.38亩,企业对鉴定结果提出异议。永宏菱镁矿业在2015至2017年先后恢复植被20亩左右。两家企业主要产生矿坑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矿区周边无水源,未发现污染水源现象。两家企业购置7万平苫布对堆积矿石及废石实施了苫盖,均采用洒水抑尘,未发现扬尘污染现象。5月30日,分别对两家企业沉淀池内废水和矿区内无组织扬尘进行监测,结果显示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部分  属实 大石桥市将对两家企业加强监管,如生产过程存在植被破坏、水污染、扬尘等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切实解决企业生产对环境的污染问题。大石桥市林业局积极与省内有鉴定资质部门联系,对永宏菱镁矿业违法地块重新认定,并根据认定结果依法严肃处理。
3 6345 盖州市九寨镇三道河村引进太阳能发电项目,占用大量幼林地、林地、育林地,大量幼林,造成树木被毁。 盖州市 生态破坏 经现场勘查,该项目所在地为石质荒山,没有林木,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青山保护规划。该企业在没有林业部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平整山场占用林地182亩,属于擅自在没有森林、林木的林地上开垦林地行为;进行拉拔实验建设支架桩占用林地0.433亩,属于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 部分  属实 盖州市林业局已立案调查。
4 6349 大石桥市周家镇和汤池镇有二十多家无环保手续的采砂厂,非法盗采砂岩制砂,挖坏两镇数十座青山,破坏两镇数千亩公益林。上述砂厂长年往河里排放污水导致河道淤积大量泥土。运输时有扬尘污染周边环境。 大石桥市 大气污染、生态破坏 周家镇、汤池镇分别有砂厂8家、7家,总计15家;包括6家采砂厂、9家粉砂厂,其中3家已废业。1、大石桥市环保局前期已对12家无环保手续砂厂立案处罚,责令停止生产并罚款;4月22日对仍在生产的1家砂厂实施断电处理。其余3家砂厂有环保审批手续但未验收,除1家常年停产外,大石桥市环保局已对另外2家立案处罚,责令停止生产并罚款。2、上述6家采砂厂中3家已办理采矿许可证,但其中1家越界开采、擅自改变林地用途9.6亩,大石桥市国土局、森林公安局已做出行政处罚,此后又因涉嫌破坏林地违法(犯罪)已合并立案调查;1家存在占用林地行为,西市区检察院认为犯罪情节轻微,决定不予起诉。国土部门已依法对其余3家采砂厂(含1名自然人)无证盗采风化岩的行为做出行政处罚,其中1家存在破坏山体行为,大石桥市林业局已基本确定违法(犯罪)嫌疑人,案件侦办中。3、汤池镇采砂厂附近河道堤坝没有设置排污口,未发现排放污水现象。周家镇采砂厂坐落在西大清河,河道内有少量泥土、沉沙等废弃物。4、上述采砂厂主要分布在省道岫水线、省道青营线、县道徐榜线两侧,运输时有扬尘。 部分属实 1、为防止其余11家无环保手续的沙厂擅自恢复生产,大石桥市环保局已实施查封处理。2、大石桥市将封闭周家镇河道堤防的排污口,并立即清除河道内废弃物,恢复原貌。3、大石桥市交通局实施整改:严查、严管渣土、矿石、砂石、散料等运输车辆未采取密闭设施行为,并建立长效机制;对运输车辆散落物造成路面污染现象宣传教育、严格执法;加大相关省、县主要干线路面巡查力度,强化保洁养护频率,及时清扫路面散落物,降低二次扬尘。
5 6358 营口市东信电镀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非法经营。无污染防治措施,车间污水横流,生产废水经明沟排入渗坑,夜间偷排到农民用于灌溉稻田的灌渠内。产生的含有重金属的污泥、槽内残渣、残液去向不明,盐酸随意排放,且无盐酸管理使用手续。 站前区 水污染 东信电镀为老企业,存在环保手续遗失的问题。车间废水全部混合后收集至污水收集池,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由水沟外排至虎庄河,汇入大辽河,并不进入农田灌渠,现场检查未发现车间污水横流、生产废水经明沟排入渗坑现象。2016-2017年监测显示,企业废水总排口、车间外排水沟达标排放。5月15日监测车间地下水,结果符合地下水Ⅳ类标准;监测排污口及下游土壤,结果超过土壤环境质量二级标准。现场检查未发现盐酸随意排放,含重金属污泥等危险废物贮存在暂存间。经站前区公安分局核查盐酸问题,企业备案、申请、购买、使用等环节均符合规定。企业为排查自身环境隐患,2月份委托专业公司进行评估,共排查环境风险23项;3月1日申请停产整改。现场检查时,企业处于停产整改状态,无生产废水外排。 部分属实 站前区环保局责令企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外环境受污染土壤。该企业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咨询机构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
6 6389 万福镇万福街道镇政府后院胡同,有一粮油店占道建围栏储存粮食,因有围栏遮挡,很多人在此处随地大小便,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盖州市 其他 该粮油店所建围栏面积约10平方米。2月16日万福镇党委、政府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决定该围栏保留原有状态不变。经现场查看,此处由于隐蔽,存在百姓随地大小便现象。 部分  属实 万福镇政府已在该胡同设立警示牌,严禁随地大小便,落实专人巡查清理,同时安装监控设施。
7 6454 熊岳镇温泉村刘、郭两家的废品收购站不仅收废品,还粉碎塑料。刘姓人家的收购站排放污水造成变电所旁树死亡。郭姓人家的收购站将废水用车拉到离村民居住不到500米的小山上存放,污水渗入地下,造成地下水、井水污染。 鲅鱼圈区 水污染 1、经调查,信访反映的刘姓废品收购站,实为牛瑞超废品收购站。2016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无照经营责令立即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并处罚款2000元。此后巡查均未发现有经营活动,现场检查无生产痕迹,未发现周边树木枯死现象。2、信访反映的郭姓废品收购站,实为郭延光废品收购站。该收购站拥有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主要经营范围为废旧塑料粉碎,但无环保审批手续。根据取缔水洗废旧塑料加工行业要求,4月21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了立即停止相关经营活动通知书。收购站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部分   属实 1、对牛瑞超废品收购站加强日常监管。2、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对郭延光废品收购站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擅自进行废旧塑料加工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责令停止生产,罚款3万元。                     
8 6532 位于营口市老边区金牛山大街韩家学坊的营口恒淳豆腐厂,直排污水异味扰民;生产用燃煤锅炉直排烟尘,污染周边环境。 老边区 大气污染、水污染 该企业建有污水处理站,采用厌氧+好氧工艺处理污水,并配套建设地下污水贮存池。现场检查时处于正常生产状态,生产废水由管道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管网,进入东部污水处理厂。锅炉房内原有2台燃煤锅炉,1台4吨已停用、1台2吨已拆除;现建有1台2吨燃气锅炉,正常运行。 不属实
9 6533 盖州市青石岭镇飞云寨水库上游河道垃圾堆积,无人清理,造成区域性污染。 盖州市 垃圾 飞云寨村岭南有1处堆存生活垃圾的大坑,面积约2亩,坑内有垃圾约200立左右;周围无河流及河叉流经,距离水库1公里。5月19日对水库取样监测,结果显示水质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 属实 青石岭镇政府立即将坑内垃圾清理完毕,用黄土回填;并设立严禁倾倒垃圾告示牌,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有效避免复倒。
10 6554 营口市鲅鱼圈区芦屯镇附近有一个辽宇水泥厂无环评手续,厂房设备简陋生产时粉尘直排,噪声扰民。 鲅鱼圈区 大气污染、噪声污染 经调查,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建有20套布袋除尘器。现场检查发现,布袋除尘器正常运转,无粉尘直排现象。日常监测及现场监测表明,粉尘达标排放。监测企业噪声排放情况,其厂界西侧紧邻铁路,东、南、北侧噪声达到排放标准。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 不属实
11 6558 营口市富邦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使用4吨烧煤锅炉进行生产,粉尘直排,污染周边环境。 老边区 大气污染 该企业所在区域不属于禁燃区,建有1台4吨生产用燃煤锅炉,正处于压炉状态,配备湿法脱硫除尘器。现场经查时,企业因维修生产设备未进行生产。 属实 待企业恢复生产后,老边区环保局将对锅炉烟尘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做出相应处理。
12 6559 营口市枫合万嘉楼下车库旁边的泵房噪声扰民,一年四季没有停歇,冬季供暖期间尤甚。 站前区 噪声污染 经调查,该小区地下车库泵房为供暖二次加压换热站,仅冬季供暖期运行,现场检查时处于停运状态。 部分属实 营口市热电公司在换热站冬季运行期进行处理。
13 6566 反映红运河畔新城南侧拆迁工地内到处是垃圾和污水,塑料袋满天飞,臭味、蚊蝇、老鼠扰民,拆迁工地每日早晨5点至晚上22点施工,噪声扰民。 西市区 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 信访反映区域为征收区域,是得胜路和平安路之间的规划路,该道路未施工造成垃圾堆积;路南侧为棚改时动迁区域,多年闲置堆放有垃圾。 部分属实 规划路区域内建筑垃圾已清理完毕,棚改动迁区域垃圾正在组织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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